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占卫忠率检查组深入我县部分乡镇,开展《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四股桥大岭脚废弃矿山、双明镇祝村村矿区、紫湖镇采矿队顶坞萤石矿、樟村镇小源饰面用板岩矿、必姆建筑石灰岩矿等地,实地查看我县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情况,并与矿山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现场询问了解《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对标条例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压实矿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矿一策”,解决好节能减排、扬尘、固废污染、尾矿综合利用等问题;要深化条例执行,健全完善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体系,协作配合、攻坚克难,不断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记者 邱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