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法院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部署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精准打击,共执结案件1.5万余件,执行到位9.9亿余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刘怿 王白如 记者陈佳
执结案件1.5万余件
“猎狐-2021”行动于今年1月30日至6月30日在江西法院全面展开。行动期间,全省法院贯彻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采取财产申报、拘传拘留、成立执行专班开展专项调查等措施,深挖固定犯罪线索证据,协调公安、检察和刑事审判部门等相互配合,及时移送、及时立案、及时审理,依法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拘传4147人、拘留669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81件,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74件,涉嫌拒执犯罪345人,已刑事立案120件148人,已刑事判决22件22人,此次活动共执结案件1.5万余件,执行到位9.9亿余元。
实行“一案一专班”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任组长的“猎狐-2021”行动领导小组。各级法院按照“一把手”抓执行工作要求,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均予倾斜。为集中优势兵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行动中的重点案件由“一把手”协调,强化组织实施、定措施、定方案、定目标、定期限。
省法院执行局还抽调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刑侦专业的年轻法官助理及调研宣传骨干组建专门团队,精制《关于开展“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指导、巡查通报和执行约谈等。各级法院实行“一案一专班”,由局领导带头包案实施,“一盘棋”推动落实。
为确保行动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省法院从历年终本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中排查梳理出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涉嫌规避执行案件,作为“靶子”随方案下发,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三个一律”推动案件执行到位
财产申报制度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具有很强的威慑力。为确保行动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即对目标案件一律重发财产报告令、对敷衍申报一律发出拘留罚款决定、对不报虚报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行动中,对拒不如实申报的563名被执行人罚款1023.45万元,使财产申报制度由“纸上落到地上”。
此外,省法院参照公安机关专案组办案模式,组建执行专班,集中力量和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等交易流水,以及铁路、航空、高速公路及保险理财、不动产转移、电商购物、物流、供水供电等记录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判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大力提高刑事侦查立案率。
多部门联动查缉被执行人107人
为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长效机制,省法院执行局联合刑事审判第一庭,以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关问题解答》。
为有效推动公安立案侦查、检察起诉,各级法院发挥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办公室“纽带”作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主动汇报,争取协调公安、检察支持,推动及时立案、及时起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先试,确定辖区信州、广丰两家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由执行局、刑事审判庭联合成立“打击拒执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合议庭由执行局员额法官、刑事员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负责审理案件,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沟通。
省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南昌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建立查人找物协作机制。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下,由各级法院将涉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信息集中推送至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再由该中院推送至南昌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该处按照内部程序在所辖各铁路站点布控查人,活动中查缉被执行人1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