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玉山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内附公告)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内附公告)

导读

11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主持召开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副主任曾中华、杨军、吴方博、徐益海、杨时胜、韩云青出席。

县委常委、副县长占长远,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有生,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冰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双明镇、紫湖镇、仙岩镇人大主席,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矿山治理修复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吕荣波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张常青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

张常青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要充分运用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今年颁布实行的监察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为玉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和纪支持。
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5号)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于2022年11 月28日决定:接受杜江同志辞去玉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2022年11月28日
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十五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
任命
胡广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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