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阶段性返还支持政策,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工通字〔2022〕5号)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玉山县总工会对玉山县税务局系统已认定的小微企业进行工会经费返还。
截至目前,有4家企业因税务注销、无对公账户、系统查询不到或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无法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请以上企业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玉山县总工会联系,办理工会经费返还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玉山县总工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公示期限5天。自202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联系方式:王晓燕 18979319623
附:未办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1 | 上饶市卓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2 | 玉山县盛远货物运输服务站 |
3 | 上饶市盛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4 | 江西宣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玉山县总工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