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公布玉山县2024年县城防洪工程、大中型水库、小(1)型和小(2)型水库、千亩以上圩堤防汛责任人。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公布玉山县2024年县城防洪工程、大中型水库、小(1)型和小(2)型水库、千亩以上圩堤防汛责任人。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点击图片可放大)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