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主持召开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副主任曾中华、杨军、吴方博、徐益海、杨时胜出席。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向东、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有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雷、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副县长毛文飞作相关报告。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荐优秀代表建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审议了《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张常青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
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通过
潘玉华同志为玉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祝金枝同志为玉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水兰同志的玉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第5号)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通过
任 命:
涂鸿星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邵新英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卫敏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雪青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冰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峰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通过
任 命:
周庆红、李仁宗、杨小河、刘芳、张灵龙、饶碧珍、陈立红、曾林春、余金斌、邱传金、邓苇、潘佳、占飞、李峰军、徐小群等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现予公告
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旬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二、审查玉山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玉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七、审议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玉山)建设情况的报告;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