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父老乡亲们:
值此端午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今年是国务院颁布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两周年,在此,特别提醒您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集资活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行为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高额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根据以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有的披着合法公司或企业的“外衣”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有的通过在宣传媒体上一掷千金,制造虚假信息误导舆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激发公众投资欲望,诱导大家步入陷阱;有的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在此,县处非办呼吁广大群众,投资前要擦亮眼晴、提高警惕、反复论证、鉴别真伪、谨慎投资,防止陷入非法集资“陷阱”。对于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一定要冷静分析、三思而后行,多向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咨询,警惕暴利引诱,严防投资陷阱。同时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谨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惩罚”,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全省统一举报热线:12345)。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增强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玉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